如今,养生保健正成为一种潮流。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,将具有某些保健功能、适宜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作为保健食品,按照特殊食品管理方式加以严格管理。
按照这个划分标准,保健食品是食品,不是药品,不能治病,更没有神效。但是,在部分违法企业的操作下,保健食品简直成了能治百病的“灵丹妙药”。一些商家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,更有甚者为了增强产品功效,非法添加药物,坑害消费者。
面对琳琅满目的保健食品,很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是根据产品包装来选择购买的。可以说,产品包装是消费者直接获取产品信息的途径,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、清晰、完整,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判断和选择。
现行的保健食品标签管理,虽然要求不得涉及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但标签上仅仅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,而且声明标注的位置和大小也没有具体规定,企业往往将其标注在不显眼的位置,字体也很小,让虚假宣传、夸大功效的营销行为有了可乘之机。消费者反映,声明信息不直观、标注位置不醒目、警示作用不强,很难引起注意,容易被“忽悠”、被欺骗。
针对这一现象,_近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,从2020年1月1日起,保健食品包装上_印上“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”警示用语,而且要印在包装的主要展示版面上,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%,使用黑体字印刷。这_能_让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看得更加清楚。
可以说,这是用_直截了当的方式把保健食品与“神药”做了显著区分。让保健食品标签印上警示语,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,体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;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,诚信不欺、生财有道;还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,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,消费者选择更加理性。